承德市承德县高寺台镇武烈河支流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EPC)一标段招标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承德市承德县高寺台镇武烈河支流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EPC)(2)建设地点:承德县高寺台镇(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在前沟河非硬质驳岸段建设生态缓冲带14009㎡,后沟河非硬质驳岸段建设生态缓冲带13790㎡,后沟河河道建设表面流人工湿地7638㎡,种植千屈菜63300株,黄菖蒲65875株,水葱61775株;一标段:前沟河非硬质驳岸段建设生态缓冲带;二标段:后沟河非硬质驳岸段建设生态缓冲带及后沟河河道建设表面流人工湿地。(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出具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009:00至2024-04-16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3009: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