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县境内工程施工一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9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补助90%,市县配套10%。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县境内工程施工一标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2.2项目概况:
苏北灌溉总渠位于淮安、盐城市境内,建成于1952年,西起洪泽湖高良涧,东至扁担港入海,流经淮安市洪泽区、清江浦区、淮安区及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滨海县,全长168千米,沿线有高良涧闸、运东闸、阜宁腰闸、通榆河立交地涵、六垛南闸5个梯级控制建筑物,设计行洪流量800立方米/秒。总渠是淮河流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分泄淮河洪水、灌溉及排涝、南(江)水北调及通航等任务。
阜宁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南堤堤防加固25.7km、防渗加固19.75km;总渠南堤堤坡防护新建3.619km、拆建16.221km及岸坡防护18.4km,北堤堤坡防护新建10.818km、拆建6.438km及岸坡防护16.27km;总渠南堤堤顶沥青混凝土道路恢复17.45km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工程等别为I等,总渠堤防级别为1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阜宁腰闸上游总渠南堤深淤土段复堤加固7.25km;运东闸~阜宁腰闸段总渠南堤堤坡护砌18.691km,其中:新建2.47km、翻砌16.221km;运东闸~阜宁腰闸局部行洪顶冲、堤脚刷深堤段南岸岸坡防护18.40km;阜宁腰闸上游总渠南堤6.65km堤段防渗加固;总渠南堤堤顶沥青混凝土道路恢复7.25km;以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
本标段对应的工程概算约16968.93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24年5月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底前完成总渠南堤复堤加固、防渗加固、岸坡防护及堤顶道路(石灰稳定土基层部分),2025年底前完成堤防达标建设任务,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总工期907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2)业绩要求:2019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8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如业绩中无法反映项目规模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予以明确(并由盖章单位证明人签名、明确出具证明的具体日期));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2019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8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经理业绩(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项目规模的,应附有该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并由盖章单位证明人签名、明确出具证明的具体日期),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3人。
(8)施工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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