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南汇基地技术研发中心、员工食堂及科技楼改造招标
1.项目编号:ZPMC(NH)-ZB2024-03-28
2.项目内容:技术研发中心、员工食堂及科技楼改造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具有消防施工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本次项目,需报建。施工需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并全程配合甲方完成报建过程(包含设计部分),直至竣工备案。本次招标涉及的所有内容(施工、设计出图及监理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需综合考虑所有费用,体现在本次投标报价内。
(6)设计单位需具备消防出图及设计出图章配合消防单位完成深化审图等全部内容;
(7)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8)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9)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同时具有消防施工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1份;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ISO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及证书;
3.3提交材料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下午14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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