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自贡东部新城智慧交通项目地材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交路建自贡市东部新城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地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自贡市东部新城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含宜家河西街(东城北一路西延线-永田路)、洞山支路及洞支一路、李白河西街南段、永田路、东城北环路东段(东环线-李白河西街北段)、东城北环路东段(李白河西街北段-东城外环路)、席草路东一段、席草路东段(李白河东街北段-东城外环路)、李白河西街北段(东城北环路东段-席草路东段)、李白河东街北段(席草路东段-东城北环路东段)、永田路东段、席草路东段(李白河西街北段-李白河东街北段)改造等共12条道路。新建道路全长约13.309km,宽16-44m;并配套建设排水管网、桥梁、立交、箱涵、景观绿化、交安、照明等工程。其中新建桥梁39398.9m2。席草路东段(李白河西街北段-李白河东街北段)智慧交通改造道路长度1.167Km。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内容:地材,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本次招标的地材,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建设用砂(GB/T14684-2022)。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该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2.2.3本次地材招标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规模及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能满足我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材料样本,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地材需经项目试验室检验之后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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