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1580mm热轧成品库钢卷称重装置采购及调试(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580mm热轧成品库钢卷称重装置采购及调试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1580mm热轧成品库钢卷称重装置采购及调试; 2.1.2招标编号:HBCT-232170-014; 2.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交货,按照招标人指令发货。 2.1.4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成品库钢卷称重装置,1套,要求秤体具有缓冲式结构,带V形鞍座,数字传感器,并能够实现远程和在二次表处查看各传感器实时码值,要求钢卷称重装置为进口成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业绩要求: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投品牌生产商钢卷秤设备的供货业绩最少1项(附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加盖公章);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加盖公章)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品牌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2、获取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有效业绩合同;4)信誉证明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2至2024-04-1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唐山市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07 09:00,地点为唐山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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