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环保教育基地及厂房装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566.84万元,招标人为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环保教育基地及厂房装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环保教育基地及厂房装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环保教育基地及厂房装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 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 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 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 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 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3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 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 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5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庙环保产业园赵庄路南侧、环保大道西侧,原一期、二期 工程厂房南侧。
2.1.2合同估算价:566.84万元
2.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24年9月17 日
2.2招标范田: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附件:《精装修工程招标范 围的界定》。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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