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回龙寺村人居环境整治招标

发布时间:2024-04-14

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回龙寺村人居环境整治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C-ZFCG-南郑区-20240411

项目名称:2024年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回龙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回龙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60,183.8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人居环境整治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860,183.8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回龙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②《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⑦《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2)绿色发展政策: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③《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3)《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回龙寺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I、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II、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III、最近三年内因骗取成交等违法情形被取消成交资格的;IV、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成交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V、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Ⅰ、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Ⅱ、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不良信用、无在建工程;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I、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会议开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II、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社保开户证明,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截止至磋商会议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无被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会议,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黑名单中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各级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采购(投标)受限行为人(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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