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塑料管道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塑料管道生产项目(一期)已由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2-511602-04-05-540479】FGQB-000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天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由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广安塑料管道生产项目(一期)进行招标。
1.2 本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为四川天杰实业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安塑料管道生产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21号地块。
2.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9425.25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信息录入证;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不少于一个已完工或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施工的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4.3方式:获取或网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①投标人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
4.4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时标题须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否则不予受理。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本项目收取文件成本补偿费:人民币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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