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智能防尘设备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智能防尘设备采购项目
1.1矿井概况
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位于乌苏市西南43km处的白杨沟镇,行政区划属乌苏市管辖,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斜井开拓,防尘方式为机械抽出式,主要防尘机选用FBCDZ№-22/2×280型对旋轴流式风机,风机额定流量55-155m3/s,额定风量3300-9300m3/min,额定风压H=300-5300Pa,频率50Hz,电机功率2×280kW;矿井目前是中央分列式防尘方式,“两进一回”即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矿井布置有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八号井建有万兆工业环网,具备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中4G、WIFI无线通信功能。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283号),以及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1〕5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根据我公司八号井防尘系统现状,需采购一套智能防尘系统,进一步提高矿井的智能防尘水平,确实做到矿井防尘的智能、安全、高效。
1.1.4运输
1.1.4.1公路运输
从乌鲁木齐沿国道G312或乌奎高速G30至乌苏市,从乌苏市沿县乡道路X795可直接到矿区,目前公路状况较好,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1.1.4.2铁路运输
铁路货运车站为新疆铁路货运车站为新疆奎屯站。铁路运输的限制条件:奎屯货运站主要装卸机械有:50t龙门吊一台;80t汽车吊、50t汽车吊可租赁。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
交货地点新疆乌苏市白杨沟镇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矿区(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2.2招标方式:招标
2.3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4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元)
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智能防尘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矿井智能防尘管控平台1套及20台井下主要巷道、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智能防尘装置和相关附属设施等,包括设备设计、制造及指导安装等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智能防尘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同类项目2个及以上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标的物、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在有效期内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及防爆合格证书,外购核心件必须有原生产厂商授权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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