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房地产咨询类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是采购1家供应商,为分行提供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研究及相关数据。采购估算金额为10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使用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的,须经总公司(总所)授权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或工程施工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近三年(自招标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顾问/房地产课题研究)业绩。(房地产是指可开发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房地产行业细分业态主要有(写字楼、商业、酒店、公寓、商品住宅、保障房、工业、仓储、物流等产业园区、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同时应提供中标/成交公示的网站截图及链接,如无链接或无网站截图的,须同时提供情况说明(使用参考模板编制)及合同期间任一结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甲方项目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文件。以上要素需全部具备且清晰可辨,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2.4.2投标人需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2.4.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或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以及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查询截图。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与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及收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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