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五彩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换药充装检测项目
1.1地理位置
本工程厂址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煤电煤化工工业园北部(暂定),东距奇台县边界约22km,西距216国道22km,北距富蕴县边界约25km,南距吉木萨尔县城80km。
1.2厂址所在地及运输
主厂房零米标高暂定603.6m(1985国家高程),本工程厂址区域平均气压934.3Pa。电厂本期工程装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工程同步建设脱硝、脱硫装置。
1)公路
区域公路:昌吉州境内有312、216两条国道,228、303、201三条省道,呼克公路等高等级公路,乌奎高速公路及其它省、县、乡道路,将全州八县市相连。州府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乌鲁木齐火车西站、北站均在18km以内。交通发达,便利。
吉木萨尔县西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160km,昌吉市206km,距吐-乌-大等级公路大黄山路口52km。境内有303省道横贯东西,216国道纵贯南北并穿过吉木萨尔县准东煤田。
招标范围特殊消防气体灭火气瓶的检测及介质充装(含气体释放后气瓶检测、气体介质更换及运输搬运、补漆、气体灭火系统部件检查检验,更换易损件,恢复调试),并对其承担的工作质量负责。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计划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5月20日;计划结束日期:2024年7月20日
(7)标段7-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智能防尘设备采购项目
1.1矿井概况
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位于乌苏市西南43km处的白杨沟镇,行政区划属乌苏市管辖,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斜井开拓,防尘方式为机械抽出式,主要防尘机选用FBCDZ№-22/2×280型对旋轴流式风机,风机额定流量55-155m3/s,额定风量3300-9300m3/min,额定风压H=300-5300Pa,频率50Hz,电机功率2×280kW;矿井目前是中央分列式防尘方式,“两进一回”即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矿井布置有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八号井建有万兆工业环网,具备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中4G、WIFI无线通信功能。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283号),以及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1〕5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根据我公司八号井防尘系统现状,需采购一套智能防尘系统,进一步提高矿井的智能防尘水平,确实做到矿井防尘的智能、安全、高效。
1.1.4运输
1.1.4.1公路运输
从乌鲁木齐沿国道G312或乌奎高速G30至乌苏市,从乌苏市沿县乡道路X795可直接到矿区,目前公路状况较好,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1.1.4.2铁路运输
铁路货运车站为新疆铁路货运车站为新疆奎屯站。铁路运输的限制条件:奎屯货运站主要装卸机械有:50t龙门吊一台;80t汽车吊、50t汽车吊可租赁。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
交货地点新疆乌苏市白杨沟镇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矿区(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8)标段8-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瓦斯灾害治理技术服务
1.矿井概况
1.1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位于乌苏市西南43Km处的白杨沟镇,核定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采用斜井开拓,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主采煤层为B1、B5、B6,均为自燃煤层,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完善,建有地面永久性瓦斯抽采泵站,抽放泵选用2BEC60水环式真空泵,其中高负压抽采系统2台;低负压抽采系统2台。
2020年度《八号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矿井瓦斯为:矿井绝对涌出量为15.3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87m3/t;采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81m3/min,掘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83m3/min;2023年度瓦斯与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报告: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3.22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04m3/t;B51206综放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6.09m3/min;掘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35m3/min。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
(9)标段9-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硅酸盐水泥采购
1.1矿井概况
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位于乌苏市西南42km的白杨沟镇,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井田面积约5.18km2,斜井开拓,单水平上下山开采,采用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方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八号井采掘及开拓巷道为矩形或拱形巷道,本次采购硅酸盐水泥主要用于巷道锚喷支护及混凝土制作施工等。
1.1.1使用环境条件
海拔高度:950-1400m;
含有爆炸性气体(甲烷、煤尘)的环境中井下温度:有滴水或水侵,+9℃~+13℃;相对湿度:≤90%
周围介质中无破坏金属和绝缘的气体;
1.1.2地震烈度:8度(中国12级度标准);1.1.3运输
1.1.3.1公路运输
距国道321线、G30高速公路30km,沿县乡公路可直接到达矿区,公路状况较好,交通便利。
1.1.3.2铁路运输
距奎屯火车站55km,奎屯货运站主要装卸机械50t龙门吊一台,汽车吊可租赁。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需求分批交货,并在接收到买方发货通知单后10天内(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新疆乌苏市白杨沟镇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矿区(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标段10-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AI视频分析系统设备采购
1.1工程概况
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位于乌苏市西南42km的白杨沟镇,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井田面积约5.18km2,斜井开拓,单水平上下山开采,采用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方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AI视频分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购AI视频分析服务器1台(50路分析)、图像识别算法平台软件1套(50路分析)、AI流媒体服务设备1台、AI智能视频分析监控系统软件1套(50路)、AI训练平台软件1套,在原视频监控系统海康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基础上,不增加或更换视频监控前端设备,采用后台AI人工智能实时分析,实现对固定岗位人员脱岗、空岗、睡岗行为,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行为,对危险区域人员入侵、乘坐皮带检测、钻杆数量识别、人员乘坐猴车距离检测、人员摔倒检测、人员吸烟行为等不安全行为智能检测报警,抓拍、跟踪、智能筛选;实现对皮带运输智能识别、风门状态识别、钻场智能监控等智能分析。
1.1.1厂址所在地
厂址位于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西南43公里处的白杨沟镇,主厂房零米海拔高度为1467m。
1.1.2厂区的岩土工程条件
拟建场地类别为Ⅱ类建筑场地,综合评价属抗震一般地段。
1.1.3地震烈度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a=0.30g,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反应谱特征周期T=0.4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场地土不具地震液化性。
1.1.4运输
1.1.4.1公路运输
从乌鲁木齐沿国道G312或乌奎高速至乌苏市,从乌苏市沿县乡道路可直接至煤矿区,目前公路状况较好,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新疆乌苏市白杨沟镇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矿区(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1)标段11-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测类系统配件材料采购
1.1项目概况
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西南43公里处的白杨沟镇,隶属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生产矿井一对,八号井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22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
本项目采购的安全监测类系统配件材料配件主要用于井下应急广播、UWB+4G+WiFi/WiFi6无线信号覆盖、地面人员主要工作活动场所wifi6信号覆盖、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及人员精确定位标识卡补充等,包括矿用本安型读卡器、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标识卡、矿用本安型摄像仪、矿用本安型IP网络广播终端、矿用隔爆兼本安不间断电源、矿用本安型智能手机、WiFi6天线、室外AP天线及AP管理器等。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需求分批交货,并在接收到买方发货通知单后15日内交货。(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新疆乌苏市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矿区(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2)标段12-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五彩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干法电石渣制备脱硫剂技术研发与优化EPC总承包
2.1项目概况
五彩湾发电公司两台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发电机组先后于2020年1月(1号机
组)、7月(2号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后投入运营,同步建设脱硫及SCR脱硝设施。五彩湾发电公司两台机组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脱硫装置采用一炉一塔,制浆系统设计安装两台湿式球磨机,设计煤种含硫量为0.75%,脱硫效率为98.4%。
2.2厂址简介
本工程厂址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煤电煤化工工业园北部,东距奇台县边界约22km,西距216国道22km,北距富蕴县边界约25km,南距吉木萨尔县城80km。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要求为13个月。计划工期节点: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初设编制及审核工作;2024年7月5日前完成施工图编制及图纸审核工作,完成设备选型工作;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施工网络进度图编制及审核工作,完成施工资质审查及进厂手续办理,对施工现场完成布置。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安全警示标识布置、竣工验收等工作。2025年7月1日前对该科研项目完成结题,完成论文及专利等研究结果评审。
2.2招标方式:招标
2.3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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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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