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Y2024-041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低限价金额(三年):人民币720万元;最低限价金额
(每年):人民币240万元。,招标人为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9日16时00分
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抚顺市
七、其他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 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 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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