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彤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改建项目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招标
(招标编号:KLD-ZB202404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津彤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改建项目(年处理9万吨工 业污泥制备轻骨料项目)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彤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年处理9万吨工业污泥制备轻骨料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年处理9万吨工业污泥制备轻骨料项目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年处理9万吨工业污泥制备轻骨料项目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 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
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6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13时30分
七、其他
天津市津彤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改建项目(年处理9万吨工业
污泥制备轻骨料项目)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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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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