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京华苑3栋外立面及室内改造项目招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402-04-01-498822
投资项目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京华苑3栋 外立面及室内改造
招标项目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京华苑3栋外立面及室内改造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标段(包)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京华苑3栋外立面及室内改造项目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最高投标限价
12403704.77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或以上资质。 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港澳投标人适用)。 □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要求(澳门企业适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 ■其它事项:[1.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 (1)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投标人应同时提供项目招标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情形,按珠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核实相关证明材料。 (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天。]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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