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高速公路沿线闲置屋顶和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合作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高速公路沿线闲置屋顶和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合作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招标范围(1)呈澄、泸弥高速公路辖区域范围的服务区、停车区闲置屋顶及场地,收费站、养护工区管理用房闲置屋顶及场地,隧道隔离带、匝道互通区域中央地块等闲置场地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投资、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并网验收、项目运营等内容。合作期满后项目将无偿移交给招标人。(2)呈澄、泸弥高速公路闲置屋顶及场地以招标人实际移交的位置和面积为准。(3)合作方在招标人提供的闲置屋顶及场地建设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者“全额上网”的方式进行并网。2.2合作收益招标人的合作收益分为基础收益和变动收益两种,针对全额上网模式电站项目享有基础收益,针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站项目享有变动收益。基础收益为安装光伏组件实际面积≥1.00元/m/年,变动收益为≤九五折电费折扣(基数为招标人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后电价),最终以项目落地的EMC协议或租赁协议为2.3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以项目所在高速公路实际剩余运营年限为准,首次合作协议签期限为10年,期届满后双方按首次合作内容续签,续签年限双方协商确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高速公路沿线闲置屋顶和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合作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高速公路沿线闲置屋顶和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合作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
行人名单;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投标人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情形。
3.4投标人具有光伏电站建设经验和相关业绩。
3.5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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