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八里台示范镇二期项目第五期(6号地)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津南区八里台示范镇二期项目第五期(6号地)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6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富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津南区八里台示范镇二期项目第五期(6号地)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南区八里台示范镇二期项目第五期(6号地)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南区八里台示范镇二期项目第五期(6号地)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
2、制造商投标的,须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若投标人为新版证件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的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或修理)];
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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