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人民医院儿科肺功能仪设备采购 招标
1、项目名称: 望谟县人民医院儿科肺功能仪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GZRL-2024-018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 望谟县人民医院儿科肺功能仪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29万元
(4)最高限价:29万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含上楼、安装)。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网页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不是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04-16 09:00:00至2024-04-18 17:30: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投标单位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不是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04-19 15: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04-19 15: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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