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其他自然保护地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其他自然保护地项目已由甘林规函〔2024〕18号、甘林保发〔2024〕83号立项批复建设,项目法人为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其他自然保护地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野外巡护装备购置、森林资源管理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及基础设施设备维护和灾后重建(保护段点拆除及维修和资源巡护道路维护)3项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2.2建设地点: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2.3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4计划工期:第一包:60日历天;第二包:180日历天;第一包:170日历天(最终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第1标段:野外巡护装备购置;第2标段:森林资源管理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及基础设施设备维护;第3标段:灾后重建(保护段点拆除及维修和资源巡护道路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三、项目总投资:700万元
四、招标控制价:第1标段:199.0万元;第2标段:126万元;第3标段:328.318019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本项目招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段内的查询截图为依据)。
9.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第三标段提供)
10、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仅第三标段提供)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6日18:00至2024年04月23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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