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红松经济林复合产业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红松果林营造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TC2024-0012-F
2、项目名称:梅河口市红松经济林复合产业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红松果林营造项目
3、预算金额:一标段河洼保护站:39.8332万元;二标段康大营保护站:28.7352万元;三标段牛心顶保护站12.8019万元;四标段杏岭保护站:47.5697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负责2024年春季造林及夏季抚育。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一标段河洼保护站红松果林营造项目。项目面积:432.5亩;栽植树种:红松杯苗;栽植株行距:2mx2m;栽植株数:71795株;二标段康大营保护站红松果林营造项目。项目面积:312亩;栽植树种:红松杯苗;栽植株行距:2mx2m;栽植株数:51792株;三标段牛心顶保护站红松果林营造项目。项目面积:139亩;栽植树种:红松杯苗;栽植株行距:2mx2m;栽植株数:23074株;四标段杏岭保护站红松果林营造项目。项目面积:516.5亩;栽植树种:红松杯苗;栽植株行距:2mx2m;栽植株数:85739株;服务标准及要求,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需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和完善的服务体系;(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文件)。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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