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级微服务平台建设招标
1、招标条件:
受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级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级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NXZB-24023;
2.3 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550万元(包含产品费及实施费用);
2.4 招标内容:采购满足技术需求的企业级微服务平台;
2.5 实施周期:服从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本系统项目的总体进度,中标公司入场后至项目完成控制在14个月内;
2.6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免费维保期:3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时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资格审查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资格审查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国有银行①总行或全国股份制银行② 总行或省级农信③企业级微服务平台类项目案例(案例合同名称中包含“微服务平台”或“企业服务总线”或“企业级集成平台”或“ESB”关键字,否则无效;案例合同须为项目或实施合同,人力外包合同无效),资格审查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注释:
国有银行①: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
全国股份制银行②: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
省级农信③:各省份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农商行)、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直辖市农商行(重庆、天津、天津滨海、上海、北京)。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资格审查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其他投标人存在高管交叉任职、股权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资格审查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资格审查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获取招标文件的期限、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1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标书费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8日13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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