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云南及周边区域新能源项目初步设计等技术服务框架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分公司”)初步设计技术服务等框架招标,框架协议期限为2024年4月-2025年12月31日,项目位于云南及周边区域,预计项目数量为10个。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委托,开展项目现场踏勘、地质勘查工作;收集地质勘查专题报告、项目建议书(含现场踏勘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所需资料;编制项目用地地质勘查专题报告(详勘)、项目建议书(含现场踏勘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风电项目包含微观选址报告)、并取得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正式评审意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对应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和招投标工作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五家,则选出综合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果有效投标人四家及以下,则选出综合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框架期限内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工作状况、项目特点等情况选择任一中标人开展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招标人也可选择重新招标。本工程招标后,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项目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合同,由五凌电力所属项目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具体项目执行合同。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完成新能源项目现场踏勘工作;
2.2.2完成新能源项目地质勘查工作;
2.2.3收集项目地质勘查专题报告、项目建议书(含现场踏勘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所需资料;
2.2.4编制新能源项目地质勘查报告(详勘)、项目建议书(含现场踏勘报
告)、初步设计报告(风电项目包含微观选址报告),取得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正式评审意见;
2.2.5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等招标所需技术文件及图纸资料,以及完成相关技术配合工作;
2.2.6初步设计报告完成收口时(最后一笔进度款结算前),同步移交初步设计相关的过程及最终技术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支撑施工图设计的测风(测光)、地质勘探、地形图测量原始数据及相关的成果资料。
2.3设计服务期限
2024年4月-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应在项目单位发出书面委托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收集完成项目主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含现场踏勘报告)初稿,45个工作日内提交地质勘查专题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初稿;通过招标单位审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供最终工作成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如需加快推进工作的,招标人应全力配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4个风电、光伏的初步设计业绩(其中风电项目2个、光伏项目2个,且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投标格式文件第八项资格审查资料)。
3.5项目经理(设总)
3.5.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应有10年以上设计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风电、光伏的工程设计(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全过程担任过2个以上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5.3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6专业负责人要求: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至少拥有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经验,并在其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3.7其他
3.7.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2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4月23日。
4.3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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