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第四小学新建东校区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2024-003
项目名称:喀左县第四小学新建东校区建设项目施工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最高限价:290,000.00元
采购需求:喀左县第四小学新建东校区建设项目施工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自所需资料齐全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 月 17 日至 2024年04月 23 日,每天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300.00/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04 月 26 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
时间: 2024 年 04 月 26 日 9 点 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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