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老年公寓公建民营项目
二次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巴彦淖尔市民政局的委托,就巴彦淖尔市老年公寓公建民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服务地点:巴彦淖尔市老年公寓位于临河区双河镇敕勒大街北强家路西规划支路东;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2.3项目编号:RP-LH-2024-MZ006;
2.4招标范围:老年公寓公建民营项目,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运营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
3.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码并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⑤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⑥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单位和法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显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⑧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所述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准备2套且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份均需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30时
6.2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30时
6.3如果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八、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施期间所有资金均应经投标人基本账户往来。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任何账户,招标人均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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