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2024年外堆场作业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2024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现有外部堆场需要选择提供外堆场吊装作业的单位,本项目业务工作具有临时性箱量及吊车数量不固定,中标单位需根据甲方需求进行临时调配。预估调运箱量25000TEL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2024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2024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自有吊车数量5台(含)以上(吨位要求为25吨、50吨),不同吨位分别列明吊车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定期检验记录应当齐全有效;
3、未被列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特殊关联企业清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6日08时00分到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日上午8点00分至下午17时00分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自有吊车数量5台(含)以上(吨位要求为25吨、50吨),不同吨位分别列明吊车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定期检验记录应当齐全有效(提供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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