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回收分拣加工循环利用10.8万吨废玻璃库房、车间建设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回收分拣加工循环利用10.8万吨废玻璃库房、车间建设招标
一、项目概况
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回收分拣加工循环利用10.8万吨废玻璃库房、车间建设项目的招标人为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回收分拣加工循环利用10.8万吨废玻璃库房、车间建设项目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回收分拣加工循环利用10.8万吨废玻璃库房、车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8000m2,新增建筑物占地面积8200㎡,总建筑面积82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废玻璃库房、干洗烘干车间、成品库房、配料车间,其他公用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预算金额:约1200万元
三、标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7日08:30—2024年04月23日17:00。
2、获取方式: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平邑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购买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1)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均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回收分拣加工循环利用10.8万吨废玻璃库房、车间建设项目”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2份投标报名申请书。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递交截止时间:2024-05-07 15:00:00
3、递交地点:平邑县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5-07 15:00:00
2、开标地点:平邑县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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