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高温热处理炉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高温热处理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40A2GH),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且已到位,招标人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高温热处理炉1台套;交货地点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路67号;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生效起5个月内。简要技术要求:本设备用于玻璃1800℃以上高温热处理,要求具备真空、加压、高温恒温、800℃以下强制冷却的功能,其余详细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60万元(含税)。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温热处理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温热处理炉: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如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3.2投标人须承诺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个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7日14时00分00秒---2024年04月24日17时00分00秒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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