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
一、招标条件
本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5000万元,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中旗新航宇食用菌科研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EM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建设、采购、项目运营。本项目竣工且并网运营后提供招标人用电,电价执行市场调节价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一标段);
(002)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二标段) ;
(003)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三标段);
(004)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包含设计综合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须具有1个及以上单体5MWp级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或投运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箭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友情提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器满足建小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注:(1)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篇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2.2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两人,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两人,且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或省份安全管理机构认可的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C证、有效的高空作业证),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下列资质、业绩等要求为准:联合体投标应签订盖章版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设计、施工、投资需明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其中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5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002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包含设计综合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须具有1个及以上单体 5MWp 级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或投运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箭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友情提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器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注:(1)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篇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2.2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两人,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两人﹐且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或省份安全管理机构认可的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C证、有效的高空作业证),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下列资质、业绩等要求为准:联合体投标应签订盖章版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设计、施.工、投资需明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其中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5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003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包含设计综合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须具有1个及以上单体5MWp级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或投运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箭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友情提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器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注:(1)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篇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2.2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两人,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两人,且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或省份安全管理机构认可的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C证、有效的高空作业证),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下列资质、业绩等要求为准:联合体投标应签订盖章版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设计、施工、投资需明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其中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5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004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包含设计综合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须具有1个及以上单体5MWp级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或投运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箭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友情提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器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注:(1)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篇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2.2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两人,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两人,且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或省份安全管理机构认可的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C证、有效的高空作业证),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下列资质、业绩等要求为准:联合体投标应签订盖章版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设计、施工、投资需明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其中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5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2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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