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8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招标项目即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招标人为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监测服务。
2.2招标编号:0624-241321270
2.3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境社硎乡。
2.4项目概况: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境内,在仙游县社硎乡和菜溪乡交界处,与仙游城区直线距离15km、与莆田市直线距离35km、距泉州市66km、距福州85km、距厦门120km,紧邻已投产的福清核电、莆田平海湾、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电站距离负荷中心与能源中心均较近,地理位置优越,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无重大环境和社会制约因素,建设条件良好。
电站装机容量1400MW,单机容量350MW,连续满发小时数6h。供电范围为福建电网,电站建成后在系统中主要承担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上水库位于社硎乡田利村西侧、仙水溪小支流大度溪河源的山顶盆地上,正常蓄水位858.00m,死水位824.00m,调节库容625万m³;下水库位于木兰溪支流仙水溪上、九仙溪三级塘西水库大坝及其坝后电站之间,正常蓄水位259.00m,死水位234.00m,调节库容688万m³。上下水库进/出水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为2499m,平均毛水头594.5m,电站距高比L/H=4.2。
本电站工程等别为一等,大(1)型规模,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厂房发电系统、下水库等建构筑物组成。上水库主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65.5m,副坝采用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10.0m。输水系统采用两洞四机布置,包括上水库进/出水口、引水上平洞、引水上斜井、引水中平洞、引水下斜井、引水下平洞、引水钢岔管、高压钢支管、尾水支管、尾水岔管、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下水库进/出水口等。地下厂房由主厂房、主变洞、尾闸室及附属洞室组成。下水库枢纽建构筑物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和泄洪放空洞组成,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为56.5m;溢洪道和泄洪放空洞均布置在大坝左岸,其中泄洪放空洞由导流洞改造而成。
2.5招标范围:
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监测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开展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编制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方案,报环保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严格按照监测方案中要求的监测点位、频次、项目及内容等开展工程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质监测(包括污废水、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噪声监测、土壤环境保护监测、陆生生态监测、水生生态监测、电磁环境保护监测、人群健康监测等。(2)配合委托人开展智慧工程建设,完成环保监测数据整编、录入。(3)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配合委托人完成环境保护各阶段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项目环境保各阶段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时所需的监测资料和报告,确保通过验收,具体工作量详见监测报酬清单及技术条款。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环境保护各阶段通过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为止,预计服务期限为66个月,实际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2资格要求:
3.2.1通用资格:
3.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
3.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4不接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参与投标。(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2专用资格
3.2.2.1具有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认证项目应覆盖本标段要求的所有项目。
3.2.2.4人员资格
3.2.2.4.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十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实施过或正在实施的水利工程或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3.2项目负责人业绩: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或正在担任水利工程或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的环境保护监测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单位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以被执行人身份涉及未结的执行案件。
3.4.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周末、节假日照常发售,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