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大井水厂生产废水环保处理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平区大井水厂生产废水环保处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平发改发[2023]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梁平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梁平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3万m3/d水厂的生产废水处置系统施工、安装、设备材料采购等,含泥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间等构筑物及机电设备。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38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1009: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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