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饮用水水源地勘界立标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HHMS-2024-008;
1.2项目名称:红河县饮用水水源地勘界立标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2.87万元。
1.5采购需求:本项目实施内容分为 14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标识设立。
序号 项目 数量 材质
1 界桩 160根 钢材 2mm 厚
2 界标 68块 镀锌板、反光膜 UV 打印
3 宣传牌 49块 镀锌板、反光膜 UV 打印
4 交通警示牌 46块 镀锌板、反光膜 UV 打印
1.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历天内。
1.7质保期:不少于1年。
1.8安装地点:红河县迤萨镇、甲寅镇、宝华镇、洛恩乡、乐育镇、石头寨乡、阿扎河乡、大羊街乡、车古乡、架车乡、垤玛乡、三村乡。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采购人的技术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信用承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核实,如供应商有相关记录,取消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资质证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线下获取: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场时不需提交)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后获谈判文件。
3.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 29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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