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委托运营服务招商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郴州高新供应链有限公司
为全面拓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相应的业务,发挥良好效益,经与相关部门会商,现拟选取优质运营合作商进行合作,实现平台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业主:郴州高新供应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委托运营服务招商项目
3、项目地点:郴州市自贸大厦。
4、项目目标: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运营服务费,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企业基础服务、跨境电商平台服务、跨境电商生态服务、企业增值服务等。
5、运营费:50万元/年,共150万元。
6、运营周期:3年。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满足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1.3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
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招商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进行招商。报名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综合打分,具体要求详见招商文件评审方法及标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郴州市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6、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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