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心医院病理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商丘市中心医院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丘市中心医院病理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丘市中心医院病理设备购置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中心医院病理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HNHC2024041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万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病理设备1套,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内容。
5.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5采购控制价:480000元。
5.6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5.7质保期:2年。
5.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可,新成立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认为满足该项要求:①供应商的承诺书(列明具备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情况)或供应商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②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实物照片或设备租赁协议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承诺书)。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请于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获取文件地址:商丘市
3.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进行报名,资料递交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
3.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报名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09:00。
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商丘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