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v5.0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GL2024S-C109-Z
2.项目名称:医院信息管理系统v5.0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万元;
5.最高限价:15万元;
6.采购需求:医院信息管理系统v5.0等保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南宁市
3.方式:获取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邮寄(传真或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请注明拟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磋商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9日15时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必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金形式。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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