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24】9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新建青海省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主体一栋,拟新建建筑占地面积2750.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00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局部水箱间、设备用房十三层),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附属工程及信息化系统、医疗设备35台(套)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牵头人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50235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4年04月20日0:00时至2024年04月24日24:00时止,下载。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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