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灵宝市函谷关旅游区综合开发项目—灵宝市博物馆和游客服务中心防洪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一、招标条件
受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函谷关旅游区综合开发项目—灵宝市博物馆和游客服务中心防洪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函谷关旅游区综合开发项目—灵宝市博物馆和游客服务中心防洪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HNGKZB-2024-042
3、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
4、采购内容:完成灵宝市函谷关旅游区综合开发项目—灵宝市博物馆和游客服务中心防洪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
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服务内容成果文件,并做好后期技术咨询服务。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7、项目地点:灵宝市。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内容。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4企业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获取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3、有意向谈判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肆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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