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锦山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喇沁旗锦山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一)已由喀喇沁旗人民政府以喀政字[2024]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喇沁旗锦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和自筹或投工投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喇沁旗锦山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一)
2.2建设地点:喀喇沁旗锦山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公共卫生厕所改造及户用水厕项目。
2.4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计划投资额:约480.55万元。
2.6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7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2日14时30分至2024年4月28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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