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炉渣外运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
求/交货地点及交
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东方发电公司炉渣外运
产量约计3.2万吨/年的炉渣量,合同执行期间每天装卸、运输、处置,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投标方负责装渣、运输过程至存放场地(或处置地)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投标方负责脱水仓室内卫生的清理,无论何种原因,地面、地坑不得遗留灰渣及任何杂物。投标方应安排至少4人专门负责脱水仓排渣过程的日常管理(招标方可配合开关排渣门),包括地面日常清理及地坑按期清理。投标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工具(包含4台30T以上自卸车等)、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2024年6月15日-2027年6月14日。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东方发电公司炉渣外运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东北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提供工期内灰渣处置、利用的地址以及环评证明材料(如提供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评验收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或分包运输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
3.近5年具有固废处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盖章签字页,并附有与合同相关招标方和投标负责人正常有效联系电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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