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电力有限公司首华大厦生产经营用房改造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中煤电力有限公司首华大厦(4-11层)生产经营用房改造项目已由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以中煤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2023】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煤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干杨树甲16号院9号楼首华大厦4-11层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10357.73平方米合同估算价3450(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86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原有装饰面拆除,局部加固、装修工程、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气照明及消防工程。
2.5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4年04月23日10时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10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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