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落雁乡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招标
1.招标条件
盐津县落雁乡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经批准,盐津县落雁乡人民政府为本项目招标人,盐津县落雁乡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4】ZT-022。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3项目地点:盐津县落雁乡境内。
2.4招标范围:1、新建挡土墙2200m3;2、护栏安装3971m;3、踏步修复400㎡;4、路面修复2591.48㎡;5、硬化产业路3000m;6、小型桥梁一座(6m长);7、低矮围墙美化200㎡;计划投资约630万元,详见工程清单。
2.5计划总投资:约630万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需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企业自行出具证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驻守本项目对项目负责;
3.3信誉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无不良记录;未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1年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2023年成立的公司不用提供)。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报名:凡具备以上资格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被授权人需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劳动合同及本企业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开户行许可证、报名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具有防伪条形码;包括审计报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办邮寄,上述资料除提供原件外,须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装订成册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止(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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