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和审判综合楼办公室门、地板更换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C-2024-404
项目名称: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和审判综合楼办公室门、地板更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3599.18元
采购需求:01包:办公楼和审判综合楼办公室门、地板更换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 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 5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04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上述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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