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工程保险服务(第二次)
1、招标编号:0747-2460SCCNM003;交通银行编号:CGXM15199923120003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工程保险服务采购(第二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30万元
4、招标内容:本项目一期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一期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及第三方咨询服务单位驻场人员团体意外险,一期工程施工合同支付保证保险。主要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取得其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及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5)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6)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不将本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特定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②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团队应具有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投标人能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团体意外险、支付保证保险有监管审批部门盖章的产品备案表或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备案产品目录查询截图。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3日9:00至2024年04月29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4日09:30前
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疑问函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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