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支行网点装修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ZYGJ-ZCGC-2463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支行网点装修项目,已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支行网点装修项目;
2.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装修面积:680㎡;
2.4预计工期:45日历天;
2.5项目地点:长春市
2.6招标控制价:157.75万元;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承担过相当于本行招标项目规模的写字楼装修或承担过银行分支行装修的管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近半年(2023年11月1日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三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另需附带加固业绩一项(共需提供业绩四项)
3.6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及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发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五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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