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渠县2024年温波镇、长沙干玛乡乡村振兴“庭院经济”发展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石渠县2024年温波镇、长沙干玛乡乡村振兴“庭院经济”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石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发改(2024)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渠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66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76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渠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渠县温波镇、长沙干玛乡
规模及投资额:为30户脱贫群众户均购买3-5岁种公牛1头、3-5岁能繁殖母牛10头。每户新建一座牲畜暖棚95平方米,室外储料间16平方米。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所示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3(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A证),/(业绩要求)(□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1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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