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码头项目
(招标编号:JCT[ZCZB]2024000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码头项目已由佳发改环资
【202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东 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码头项目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
2.3建设规模:主要包括三部分:①在前沿水域设防冲抛石,包括抛石护脚和无纺布压排石, 长度474m;②对原码头顶面塌陷位置进行处理:③对原码头伸缩缝破损处进行修补。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19日,总 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324304.0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01 月-2024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须具备岗位证)。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 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 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投标登记。
4.2、登记所需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证明文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资格证件。
注: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15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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