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2024年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KT2切梗丝机项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KT2切梗丝机项修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文中简称“制造中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KT2切梗丝机项修项目
2.2招标编号:202403310031
2.3项目概况:招标人委托中标人对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制丝车间3台KT2切梗丝机的机架系统、排链输送系统、刀门系统、磨刀系统、刀辊系统、磨刀系统、电器系统实施项修,恢复设备性能保证梗丝质量。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制丝车间3台KT2切梗丝机项修(具体要求见第五章)。
2.6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备货,具体进厂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日历天/台完成安装调试。
2.7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 服务地点: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制丝车间。
2.9 质保期: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R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在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发布的最新《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供应商名录》中,已暂停或终止交易监管网交易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或2020-2022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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