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麟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麟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上级资金、专项债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麟游县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麟游县县城;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32亩,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总规模10000m3/d(其中近期2025年处理能力5000m3/d,远期2035年处理能力10000m3/d)。新建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改良A2/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深度处理车间、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及回用水池、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污泥泵站、污泥贮池及污泥调理池、进出水在线监测室、变配电间、综合楼、仓库机修间、生物除臭系统、门卫房各1座,纤维转盘滤池2座。硬化厂区道路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铺没D1000污水管网550m,河道堤防255m。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麟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麟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具有类似业绩(业绩应为2021年4月至今承接并完工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网查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4、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
3.5、企业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具有类似业绩(业绩应为2021年4月至今承接并完工的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不低于本项目建设规模),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网查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3.6、企业近三(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4月28日17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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