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可门智慧工业园防灾减灾综合服务平台(一期)(工业互联网)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24

连江可门智慧工业园防灾减灾综合服务平台(一期)(工业互联网)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连江可门智慧工业园防灾减灾综合服务平台(一期)(工业互联网)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99.3万元,招标人为连江可门港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连江可门智慧工业园防灾减灾综合服务平台(一期)有助于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 全风险,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 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完善“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 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加强配套功能设施建设,防范多米诺效应,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 续降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连江可门智慧工业园防灾减灾综合服务平台(一期)(工业互联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连江可门智慧工业园防灾减灾综合服务平台(一期)(工业互联网)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 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 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 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 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 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 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系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 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 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 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 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 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 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②、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 位公章。来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 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 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 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 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
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己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何一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 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微纳或暂缓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 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 定提供。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 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 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联合体协议(若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①、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 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②、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③、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 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④、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 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⑤、无 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贴犯罪记录进行声明。张投标 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1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的补充投标人未元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 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与本 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12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若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如3C、节能、信息安 全产品等),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9日17时00分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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