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工农村小学食堂委托管理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工农村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初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 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 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 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投标人若 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 7.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6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的售价(元):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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