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HA-TSLY-KC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13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建设地点为既有淮安新港专用铁路新港站站内。本工程拟建设集装箱装卸作业区、铁路集装箱辅助功能区、新港站更新改造和相关配套设施。
新建铁路集装箱装卸作业区分为南北两个作业区,有效长满足450m,新建轨道式门式起重机设备设施,同步新建集装箱堆场硬化面和环形道路。集装箱辅助功能区主要包括堆箱区及仓库,主要用于铁路集装箱堆存、检修、掏装箱等。新港站更新改造主要为轨道更新和信号设施改造,同步改扩建新港站信号楼;配套改扩建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等。
改造后,新港站装卸线年设计能力23.9万TEU/年,项目占地面积332亩。项目预估总投资6.07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8亿元,总铺轨长度约8km。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专(项)业的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服务及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各阶段设计协调管理服务及配合、前期手续办理、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以及为完成工程设计所必须的工程测量、勘察、安全专篇、水系调整、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监测、验收)等相关事宜。
主要工作内容为:
1)勘察测量: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测量要求,进行地形图测量、管线测量及控制测量、纵横断面测量等一切工程测量的相关内容。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提交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勘察方案,经由招标人确认后,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石分布地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配合施工过程中判岩、验槽、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2)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改扩建铁路平面布置,装卸区平面布置、生产和生活辅助建筑物、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力、通信、信号、信息及绿化、配套工程等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并提供相应的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3)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铁路平面布置、装卸区平面布置、生产和生活辅助建筑物、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力、通信、信号、信息及绿化、配套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在设备单位确定后根据设备规格、型号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调整完善。满足招标人、第三方审查单位、各政府职能部门和专家审查的相关施工图、技术要求。
4)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专题报告编制、水保监测及验收、水系调整、安全专篇等设计专篇相关工作;协助业主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报批工作;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等,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等,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等相关资料;
(2)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通过后60日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全部资料文件;
(3)为完成工程设计所必须的工程测量、勘察、安全专篇、水系调整、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监测、验收)等相关事宜;
(4)总设计服务期以完成委托范围内全部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服务结束为止;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后续根据施工进度完成驻场服务及施工配合、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勘察甲级;
(4)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全部设计工作,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先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组合联合体,然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完成报名工作,联合体双方完成各自的报表,最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关联联合体成员的报表,双方报表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组合联合体的操作步骤如下: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点击预约管理,选择本项目,点击副联单位管理,点击选择副联单位,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即可,具体操作事宜投标人可咨询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2企业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小于30000万元的铁路类项目设计业绩。(铁路类项目设计业绩指的是铁路专用线、铁路货场、铁路物流基地、新建及改建铁路(至少包含线路、站场、通信、信号、信息设计内容)等相关工程的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此业绩中设计部分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具有铁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小于30000万元的铁路类项目设计业绩。(铁路类项目设计业绩指的是铁路专用线、铁路货场、铁路物流基地、新建及改建铁路(至少包含线路、站场、通信、信号、信息设计内容)等相关工程的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此业绩中设计部分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发布日期之后);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设计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除外),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3.5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4月24日23时59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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