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县托里镇镇区小广场及旅游公厕建设招标
(招标编号:ZGDY2024-01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精河县托里镇镇区小广场及旅游公厕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0万元,招标人为精河县托里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绿化及管网7169平方米,灌木及绿化管网1032平方米,种植景观树375棵,铺 设路缘石871.8米,花岗岩铺装4100平方米,混凝土道路及停车场2130平方米,旅游公厕 两座,木栈道、凉亭,廊道,检查井及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精河县托里镇镇区小广场及旅游公厕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精河县托里镇镇区小广场及旅游公厕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 否决其投标。本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29日2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河县托里镇镇区小广场及旅游公厕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精河县托里镇人民政 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精河县托里镇镇区小广场及旅游公厕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精河县托里镇镇区
2.3建设规模:绿化及管网7169平方米,灌木及绿化管网1032平方米,种植景观树375 棵,铺设路缘石871.8米,花岗岩铺装4100平方米,混凝土道路及停车场2130平方米,旅 游公厕两座,木栈道、凉亭,廊道,检查井及配套附属设施。 2.4工程投资额:380.00万元
2.5计划工期:50天,计划2024年5月20日开工2024年7月8日竣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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